![]() |
|
![]() |
| |
部门职责 |
|
| 组织指导本系统商标监督管理工作;研究拟定商标监督管理办法;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;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;指导本系统查处商标违法行为;查处商标侵权的重大、疑难案件;负责著名商标、驰名商标的推荐、管理工作;指导和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。组织指导本系统广告监督管理工作;研究拟定广告监督管理办法;核发事业单位兼营广告业务的《广告经营许可证》;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;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;负责查处媒体广告违法行为;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及广告协会的工作。 |
|
|
|
|
|
|
|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