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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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(一)教育并组织个体劳动者、私营企业学习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进行思想政治教育、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开展文明经营、优质服务活动;

(二)维护个体劳动者、私营企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,反映个体劳动者、私营企业的合理意见和要求,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;

(三)进行生产经营指导,提供信息服务,组织经验交流,帮助解决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中的问题;

(四)开展业务技能培训;

(五)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,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;

(六)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私营企业的管理工作,组织个体劳动者、私营企业进行自我管理;

(七)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,关心个体劳动者、私营企业的生活;

(八)开展经济交往,加强与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联系与合作,并参加有关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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